实用的代理合同合集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合同 篇1委托方: (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 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 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 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 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 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 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 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 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11、 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 %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2、奖罚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 ×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
五、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 ……此处隐藏9103个字……B 元/支。
4.1.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2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遥控电动病床”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 ”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张。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张。
4.2.3产品(3): 型销售价格RMB 元/张。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广东 省 深圳 市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5.1 乙方保证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30日内,在本合同规定销售区域内的一级重点市场(地区级市)铺货率达到90%以上。
5.2 乙方保证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60日内,在本合同规定销售区域内的二级重点市场(县、县级市)铺货率达到80%以上。
5.3 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30日后,对乙方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一级重点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由甲方针对该地区进行重新招商。
5.4 在首批进货到达乙方规定地点60日后,对乙方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二级重点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由甲方针对该地区进行重新招商。
5.5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2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一级重点市场和二级重点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由甲方针对该地区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7.1 甲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2 甲方的义务
7.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5保证不向独家经销商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
7.2.6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权利
7.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4.3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皿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4.6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独家经销权转让他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独家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独家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独家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冲货
9.1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9.2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0.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0.2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0.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独家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0.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