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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07 01:36:36
乡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本文共1363字]

2017年古湾乡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镇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将2017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行政调解工作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古湾乡始终将行政调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对上级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都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对重要行政调解问题都及时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全乡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内的调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三是及时有效应对。对上级部门批转的重要信访问题,各责任人都能及时主动掌握情况并调解,一时难以解决的报主要领导并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具体的研究处理意见,使得不少的疑难复杂问题得以及时有效妥善解决。

(二)夯实行政调解工作基础。设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场所,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行政调解员,方便及时接收群众诉求。同时在乡政府大楼张贴了岗位信息牌,实现了群众的诉求直接交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办理。

(三)落实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在全乡建立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制,由乡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包案,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和相互配合。具体操作是:由乡党政办对局行政调解案子及时予以登记、梳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审查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再转交有关分管领导包案办理。由包案领导去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停访息诉、包教育稳控,不能再转包、分包或由他人代替。同时,每个调解案子要落实“四个一”要求,即每个积案有一名包案领导、有一个工作班子、有一套化解方案、有一套稳控措施。在具体落实包案工作中,古湾乡还实行催办督办和调度制度,如:对于部分重要调解问题,要求承办人员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尚在办理中的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已办结的要争取停访息诉;而对于重大调解案件,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

(四)营造行政调解宣传氛围。古湾乡通过贴标语、下村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有宣传但不够广泛,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深入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新人多、人年轻、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行政调解部门需要固定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由于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室只好设在乡党政办,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古湾乡将认真按照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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