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养老金制度的看法
提纲:1.德国、美国、日本的养老金制度
2.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和我的看法
3.我对推迟退休年龄的小看法
当今社会,养老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话题。年轻人为了自己老了以后能有个依靠,开始自主的缴纳养老金。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养老保险法》的国家,原因在于德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已成负数,人口趋向老龄化。德国养老保险实行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负担制,最大的特点是实行代际协调制度,即由目前工作的人员承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正常情况下3个劳动者负担一个退休者,但据预计,2o年后这个比例会降到1.3∶1,显然,那时整个养老金制度将崩溃。目前,为了弥补整个养老金的亏空,德国政府补贴占养老金支出比重已由先前的1/4上升到1/3,财政不堪重负。
在美国,据预计2014年前后,美国养老金年支出将会超过年收入,而到2014年前后,美国养老金将完全破产。而美国的养老金制度靠“三条腿”支持:“第一条腿”是每个公民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政府每年给予大量补贴;“第二条腿”是企业年金(即企业资助的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第三条腿”是个人资金的各种收益。
而我们的邻国日本,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社会负担越来越重。另外,日本实行超低利率政策,股市又长期低迷,日本养老基金的资金运作十分困难。日本厚生劳动省所管辖的养老金基金2014年至2014年曾连续三年出现巨额亏损,累计亏损达6万多亿日元(1美元约合119日元)。
这些种种的都证明了,世界的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但是每个国家的财政支出将无力承受这笔不断增长的支出,特别是在经济危机带来的阴影还未完全消融的今天。
而我国2014年60岁以上的老人已超过1.7亿,而且这个速度还在增长,增长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养儿防老”。但是对于生活压力日渐增加的年轻一代来说,一对夫妻要养4位老人,一个孩子,这个经济压力可想而知。但是,我不是建议说年轻一代就不养老人,因经济问题而推脱养老人的责任。而是应该为老人、为自己、为家庭考虑一个周全的解决方法。养老金应运而生。
但是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并不是很完善,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的某个制度堪称完美。就我国的养老金而言,一般都是自己和自身所在的企业一同缴纳,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政府会有一定的补助。而没有单位的个人或者单位不给于缴纳的单位,只有自己全权缴纳。所以,为了自己老了,有所依靠,当今社会的人们都自主的缴纳养老金。
但是现有的养老金制度只能解决现在上班的人的养老问题。在出台《养老金制度》之前,有很多老人,也是革命的一些革命老人的养老问题还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无论基于何种的理由,我们都有义务与责任抚养这些给予我们好日子的
老人,给予他们美好的晚年生活。而这些负担就落在了政府头上。赡养这些孤寡革命老同志的经费是财政支出的,这给政府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还有一些贫困户的老人、孤寡老人、农村的留守老人,这些老人该如何过上较好的晚年生活,都是我们这些小辈应该考虑的问题。虽说,国家现在有了低保,有了一些减免的政策;各地的居委会也在想办法。但是,这力量并不是能帮他们脱困,而且也不是所有老人都能帮助到。因为现在,我们还是能看到一头满头银发的老人出来拾捡塑料瓶,或是提着、背着竹篓在街边卖水果、蔬菜等。更让人心酸的是,有些老人还在街边乞讨。每每见到这些老人,都让我们心酸的同时也愤慨那些老人的子女的行为。同时,也令我们深思,为何中国的政府的机制是那么的不完全。有一天,我去南屏街,看到一对外国的夫妇递给一个街边的乞讨的老人人民币10元,并对老人的行乞很惊讶。妻子问丈夫:“is beg?”丈夫只是点点头。我在旁边,一度有些茫然。人人都说中国强大了,昆明正在飞速发展,但是为何我们还能让老人在街边行乞?
现在,大家又听说要“推迟退休年龄”。而有很多报道和个人观点都认为推迟退休是必然的趋势。我认为:这是政府在为了减轻养老的负担而出台的一项措施,同时,推迟退休的年龄也可以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政收入。所以我也认同这是一项必然的趋势。但是很多上班族都反对,特别是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班族们特别反对。因为这大大增加了他们的身体和精神上的负担。而且在很多人的心中都认为,政府之所以不能弥补支付养老金的财政缺口是因为政府把财政资金过多的用于公共设施和其他的隐形支出。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推迟退休年龄。虽然我认为一部分原因是这部分的人已经在倒数着自己的退休日期,突然间要增加时间,心里多少肯定会有抵触情绪存在。而这部分理性人的存在,将会使得“推迟退休年龄”的这项政策不能顺利的实施下去。
第二篇:拉美养老金制度拉美养老金制度面临两大挑战
投资效益低 覆盖率下降
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掀起的全球养老保障体制改革浪潮中,拉美国家率先进行结构性改革,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将私营部门和市场机制引入养老基金管理这一政府专属领地,有学者和政策决策者认为,过去25年拉丁次大陆上稳定的发展要部分归功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6月13日在由bbva(西班牙对外银行)与中信银行联合举办了“中国与拉美国家企业年金发展论坛”上,与会嘉宾对拉美的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现收现付制难以为继
20世纪20年代,拉美国家在欧洲传统社会保障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了现收现付统筹制。该制度属国家福利范畴,由政府直接管理,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公共基金的征收缴费、管理、投资运营以及养老金的发放、监督检查、争端处理等。
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一些问题开始在拉美国家凸显,确定给付型的现收现付制面临着严峻挑战:
第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1990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超过60岁的人口所占比例超过5%,而预计到2014年这一比例将超过15%。低出生率、人口老龄化加快以及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使缴费人和受益人的比例失衡,缴入与支出间的缺口越来越大,出现显性的社保债务。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如果不进行改革,拉美国家的社保债务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14年,很多国家的社保债务占gdp比例将接近100%,到2014年,这一比例将可能接近或超过350%。第二,公共养老金基金的管理缺乏效率,隐性的养老金债务增加。有数据显示,当时一些国家的公共养老金基金收益要低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和人均收入增长率。如委内瑞拉的公共养老金基金收益比银行存款利率低5.7个百分点,比人均收入增长率低26个百分点,又如, 1981—1988年间秘鲁的公共养老金基金的实际回报率是37.4%。
第三,拉美地区连续不断的经济危机导致的薪资和雇佣周期的剧烈波动,政府和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国际养老金管理者联合会主席guillermo arthur e称,当时纯粹的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难以为继,要 ……此处隐藏5747个字……被保险者”;第一和第二号被保险者,须自主缴纳,第三号则作为配偶的“被扶养家属”,由配偶代缴。
二楼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部分,只是作为公司职员或公务员期间才有缴纳义务。譬如,一名ol婚前在某一家公司工作,婚后辞职做了专业主妇,那么她只需在服务于这家公司期间缴纳。理论上,这部分被保险者中,既包括刚缴纳了一个月者,也包括连续缴纳了40年以上者。由于二楼的被保险者所缴保险金额度与薪酬挂钩,支取额度也受制于缴纳期间的薪酬平均额,(请继续关注:WWW.)该部分年金属于“所得比例”性质的年金。因此,虽然同属公共年金,但一楼的支取额相对固定,二楼的支取额则根据被保险者的实际状况而千差万别。
三楼是年金构造的“上层建筑”,加入者有限。如果被保险者是公司职员的话,取决于其所服务的公司有无企业年金制度,如有的话,则强制加入;若被保险者是公务员的话,则毫无例外会有“岗位加算”。
毋庸讳言,现状的制度之下,位居三楼的人,肯定比一楼的人所支取的年金额要多。除了“三层建筑”的年金制度,还有一些属于“自选动作”的辅助机制,多少可弥补年金制度之不足:如对没有二楼构造的自由职业者和专业主妇来说,可选择加入半公共性质的“国民年金基金”,或纯商业性质的个人年金保险(生命保险)等,为自己增建“上层建筑”。
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日本早在70年代前就已经完成了城市化。而随着经济发展及与之相伴生的国民生活观念的“升级”,核家族、丁克化、不婚等现代社会特有的世相日益渗透、发展,导致出生率锐减,全国人口在2014年已进入负增长,老龄社会进展迅速。2014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约有26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0.8%;据预测,2014年,这个比例将增至24.3%。而与此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已使传统儒教圈的家庭赡养文化分崩离析,把养老问题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以社会的方式来谋求解决的“社会赡养”成了吃紧课题。未来10至20年,无疑是日本年金支取的高峰。
然而,人口结构的逆转,加上财政状况的持续恶化,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是,日本国民年金的累积额度呈慢性不足。为此,民主党政府事实上已经收回了上台前对选民的承诺,最近很可能会启动上调消费税的非常举措,以确保财源。不久的将来,国民退休年龄和年金支取开始年龄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推延。因为,年金制度本质上是对难以预测的国民长寿的可能性的社会应对,是一种对“长寿的保险”。而作为保险对象,究竟设定在何种水平上才算“合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英、德等西欧国家,也在检讨将支取开始年龄推延至68岁的可能性。而作为世界屈指可数的长寿国、人口的高龄化进展迅速的日本,未来将“保险对象”的下限设定在70岁,甚至也不足怪。
但是,一味推延国民退休年龄和年金支取开始年龄,也会带来明显的副作用,如企业对人工成本的过度压缩、减少雇用年轻员工及企业组织的与高龄化相伴生的沉闷、抑郁感。而这些问题势必会对企业的效率、创造力造成负面影响,从而进一步损害已然相当严峻的雇佣环境。如何在国民年金的存量与国民经济的增量之间取得平衡,以维系一种良性循环的制度运作,至关重要。
回过头来看,日本实施全民覆盖的“国民皆年金”制度已逾半个世纪(1961年投入实施),虽然支取年龄从61岁推迟到65岁,但未出现大的问题,基本保障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正如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国民的生老病死的另一个重要保险——医保(即“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早在制定之初的1938年,便率先以农山渔村的居民为保险对象,1958年对象范围扩大至不从属于政府官厅或企业的无保障人群,最终在1961年实现了全民覆盖(所谓“国民皆保险”制度)一样,“国民皆年金”制度也是从“低端”起步,逐渐完善成全民覆盖的退休金福利制度。这种“从下至上”,而不是“从上至下”的制度设计,有效地避免了社会贫困,即使在oecd国家中,亦不失为一个成功的范本。
第五篇:浅谈瑞士的养老金制度浅谈瑞士的养老金制度
在准备欧洲养老政策的专题中,我形成了一个观点:瑞士是欧洲最适合养老的国家。因为从查找的资料中,我了解到欧洲国家的养老金主要分为两部分:基本养老金也就是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及补充养老金,也就是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年金保险,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欧洲的大部分国家中,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一般来说是成对立关系,也就是说基本养老金较高的国家,其补充养老金制度通常不发达,比如说意大利,荷兰等,而同时人们对老年生活的更高追求促进了私营企业的养老制度或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基本养老金仅以满足人们最低生活需求为目标的那些国家,其补充养老金制度就很发达,一般都是强制性的,而且私营养老保险制度也较发达,比如说德国和法国。但是瑞士则除外,它属于高福利国家,在保持较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同时,也规定了强制性的补充养老金制度,以保证公民较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一提到瑞士,我们就会很自然地想到细腻的巧克力、优良的钟表和遍布阿尔卑斯山脉草地的羊群。这些浪漫美好的印象给了瑞士温暖,幸福的定义。的确,了解瑞士越多,我就越喜欢瑞士,更加肯定它适合养老的观点,它的山清水秀,气候温和是原因之一。而且它还是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也是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在瑞士,我们不用担心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会下降,因为我们退休后仍可以获得在职时最后收入的60%的养老金。瑞士有规定要求年收入超过24120瑞士法郎(这相当于雇员收入的80%)的人必须通过缴纳企业养老金进行储蓄,同时企业必须为雇员支付一半企业养老金,然后这笔资金流到管理养老金的机构,他们的专业人员会将这部分资金在市场上进行投资。也就是说,瑞士人把养老金分摊到工资收入中的同时,也分摊了一部分在资本收入中。这种强制缴纳企业保险金的政策自然保证了雇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不下降。而且国家为了刺激这项政策的实施还提出不仅这部分强制缴纳的养老金不上税,自愿缴纳的大部分养老金也不用纳税。这种刺激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瑞士养老储蓄的习惯,这样便使得瑞士的养老金制度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瑞士的养老金制度被国际养老保险问题专家公认为世界上“最现代的养老金制度”。在瑞士,他们奉行的养老金分配原则是迅速和有力地进行一次再分配,使任何人年老时不必挨饿和挨冻或不需要社会救济,但每个人除此之外,积蓄的一切完全属于他自己。所以,在我眼里,瑞士又是一个很团结很人性的国家,因为富有的人愿意进行高额的养老金储蓄,然而他们除了能在此基础上获得储蓄增益外,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巨额养老金的权利,但同时,他们又为当时的贫困老人间接提供了帮助。除了这些,瑞士的医疗保健服务也很发达,很优惠。
所以,在瑞士生活的老人都很满足和幸福,但我想前提还应是我们在年轻的时候,为自己的养老做合理而充分的准备和储蓄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也等于平坦了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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